悠遊卡公司為提高持卡人保障,研究期望透過產險投保方式,為悠遊卡持卡人提高保障,初步鎖定記名式悠遊卡,將可望參考海外國家「錢包遺失險」前進。
悠遊卡公司高層指出,目前記名式悠遊卡規則中,如果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是其他遭到持卡人以外第三人占有的時候,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後,申請人仍必須承擔自己辦理掛失確認後3小時以內的損失。若可以開發相關保險,此3小時的風險將可望轉嫁至保險公司身上。
悠遊卡公司高層指出,已與產險公司研擬討論過,但產險業者反應必須要針對國內相關卡片的遺失的金額、比重等數字,再進一步做精算,研擬出相關模型,才有機會開發出相關保險。
細部而言,產險業者還必須統計相關卡片的掛失比重、金額比重等,才能作為相關保單開發的參考資料。
至於保單部分是由持卡人、悠遊卡公司或是主關機關負擔,由於保單尚未真正開始研究,目前都還是未知數。
悠遊卡公司高層指出,海外國家有推出相關保單,類似錢包遺失保險,保障卡片遺失後的損失,不過保費是由民眾自己負擔。
目前國內悠遊卡中,若是無記名式悠遊卡並沒有相關保障,但若是記名式的悠遊聯名卡,金管會已經在2012年宣布,持卡人完成掛失手續之後,信用卡與儲值金額都可以辦理掛失,之後7至45天以內,銀行業者會將儲值金額退到信用卡帳戶。
去年開始,悠遊卡公司更推出,記名卡掛失自負風險時間將由現行的6小時縮短為3小時,即持卡人完成記名卡掛失手續後,掛失3小時後卡片餘額均可返還,悠遊卡公司將負擔掛失3小時後遭冒用金額。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