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展珩投資(股)公司、曜傑投資(股)公司、韋閎投資(股)公司、
樺陸投資(股)公司、優活開發(股)公司、福壹資產管理(股)公司、福貳(股)公司、
福參(股)公司、樺貳投資(股)公司、樺參投資(股)公司
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3年度訴字第1437號
2.事實發生日:103/06/1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展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因不服本公司
103/04/03董事會審查董事(含獨立董事)之結果,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
假處分,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准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並依法提出本案訴訟。
4.處理過程:委託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託律師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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