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有效擴大營運規模、強化經營體質
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今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威寶電信進行股份轉換案,
換股基準日暫定為103年6月15日。台灣之星將發行新股2億股,
以威寶電信每3.05股轉換成台灣之星1股普通股,
威寶電信成為台灣之星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需經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及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始生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