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給付97年度甲種特別股股息調解案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就聲請人大陸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及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給付97年度甲種特別股股息事件,
訂於103年5月15日上午11時20分於該院試行調解。
(2)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49,837,500元,及
自99年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3)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本公司應給付49,837,500元,及自99年1月1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4)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備位請求本公司應給付99,675,000元,及自99年1月1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103年5月15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