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財務問題愈來愈嚴峻,如果今、明兩年沒有解決,恐將破產。為此,交通部近期積極運作立委,希望立委於本會期協助完成修改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獎參條例),訂定強制接管的處理條款。
由於獎參條例已沿用多年未修正,且目前僅高鐵適用獎參,此舉無異是為準備接管高鐵預作準備,尤其交通部選擇高鐵陷入財務困境、董事長又被撤換之際,請立委協助修法,引起民股強烈反彈,直批交通部棄合約不顧,擺明政府想要不花一毛錢就接管高鐵。
交通部官員表示,台灣高鐵公司累積虧損高達535億元,特別股的股東又紛紛狀告法院,要求台灣高鐵贖回特別股,已有兩案勝訴,必將引起骨牌效應,流通在外的400億元特別股和100億元的股息,早晚得處理,如果要買回的話,高鐵累積虧損將達1,035億元,使其資本額1,053.22億元幾乎歸零。
官員說,現在銀行和保險業都有強制接管的規定,交通部只是比照辦理,以確保高鐵破產時,營運不會受到影響。目前獎參條例對於這部分的規定不夠清楚,交通部希望訂得清楚一些,包括彼此的權利義務、如果營運虧損時由誰負責等問題,而且強制接管後雙方的合約仍有效,兩者是不同的東西。
交通部官員表示,高鐵股東擔心的政府接管後,等於所有權歸政府,這是錯誤的想法,政府只是接管而非接收,要接收必須啟動鑑價機制,然後由政府買回,不是一毛錢都不用花就可以把高鐵放進囊中。
民股認為,政府強制接管高鐵後,高鐵的股東會、董事、監察人等全部或部分職權將會停止,由政府指定接管人接管營運,尤其選在高鐵財務最艱困的時候修法,司馬昭之心不言而喻。<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