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2/12/17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3/02/1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500,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50,000,000股, 每股淨值為5.25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63,00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6,300,000股, 每股淨值為9.99元。 上述財務資料依102年06月30日財務報表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業經102年股東臨時會決議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17日金管 證發字第1020051639號函核准辦理減資銷除股份,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 擬具股票減資全面換發作業辦法,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換股作業計畫。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 500,00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237,000,000元,銷除股份23,70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 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三)本次減資後股份總數為26,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 為263,000,000元,減資後申請興櫃股數為26,300,000股。 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 換發526股(即每仟股銷除474股),減資比率為47.4%,減資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放 棄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額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 以下捨去),其股份依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採帳 簿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抵充股票無實體發行帳簿劃撥之費用,不再另行發 放。 三.本次換發之新票,擬依公司法第一六二條之二規定,採無實體發行作業,免印 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四.股票換發處所: 名 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 電 話:(02)2562-1658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3年1月9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日期:103年1月10日至103年3月3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月13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日期:103年1月14日至103年3月3日 (五)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3年1月18日 (六)訂自民國103年3月4日起全面換發為減資後新股票,並於同日興櫃買賣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03年3月4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一)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將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並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公司於新股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並同日興櫃買賣,股東請至往來券商補登存 摺即可,毋需辦理換發手續;惟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 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換發作業。 (二)尚未辦理實體股票轉換無實體者,請依下列辦理: 1.持有已辦妥過戶之現股股票者,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集保帳戶存摺 、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加附蓋妥原留印 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673』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 2.未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辦妥股票過戶者,須俟減資新股發放日(103年3月 4日)後持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股票領回清單或繼承或贈與交易稅單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集保帳戶存摺及股東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辦事處 辦理,郵寄辦理者請另附蓋妥原留印鑑之『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申請書 673』二份(出讓人及受讓人各填一份)及『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辦理。 七.本計畫書內容作業事項經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 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 票審查準則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 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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