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2元;茲經董事
會決議,訂定102 年8月12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8日至102年8月1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2年8月30日(星期五),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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