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101年5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545,740股,每股面額10
元,總額新台幣(以下同)125,457,400元案,業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7日金
管證券字第101003470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4010表面處理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4.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5.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6.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7.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8.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9.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10.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1.C801100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12.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13.C805030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14.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15.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16.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17.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1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
每股金額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1,254,574,000元整,分為125,457,4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
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3號8樓。
五、公告方法: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93年9月22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101年5
月24日。
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任期至102年7月 11 日。
八、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內容:
1.以一OO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之一部分,計125,457,4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545,74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
發1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2.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02,352,334元,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
例分配,每股配發2.41元,定於101年10月17日起發放。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138,003,14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380,031,400
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因應業務拓展之需求。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
各股東。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大台北商業銀行信託部。
參、業經101年8月23日董事會決議,茲訂101年9月3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8月 30日至1
01年9月3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101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臺北市
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66-1號2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
肆、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