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6/29
2.發生緣由:本(101)年度因高雄市政府101年1月公布之土地公告現值上升,致興達電廠
鹽灘地可回收金額高於帳面淨值。 3.因應措施:迴轉減損713,344,849元,並增列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