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00/10/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不適用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修訂緣由 :避免認股價格低於面額而影響股東權益。
(2)修訂內容:
本辦法新增第7條第2款第5點,修訂後內容如下:
(5)、因上述認股價格之調整,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
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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