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分派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9年6月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八年度股東紅利
分配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0.12元,並訂99年7月12日為現金股利
之配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7月8日起至99
年7月1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99年7月7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過戶登記。(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電話
(02)25865859。三、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現金股利將自99年8月11
日起發放,採匯撥方式者,將於發放日起匯入貴股東原登記之銀
行帳戶。若未採匯撥方式者,股東本年度現金股息100元以內者,
請憑本公司99年現金股利領據領取,現金股息100元以上者,本公
司以掛號方式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貴股東。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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