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為提升一般交易人資金運用效能,於去年11
月實施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整戶風險保證金制度(SPAN)至交
易人端等兩項新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止,已交出亮麗的成績。
在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方面,截至9月底止,得辦理抵繳的股
票計有58支,中央登錄公債79支及國際債券3支,共140支有價證
券可作為抵繳標的。有價證券市價價值為3億2,900萬餘元,經換
算折扣比率後,有價證券抵繳價值共3億1,000萬餘元,保證金抵
繳比率為1.76%。在SPAN整戶風險保證金制度方面,截至今9月
底止,申請戶數逐步成長,到今(98)年9月底止已達2,892戶,
其中自然人2,831戶,法人61戶,已達到預定2,000戶之目標,預
計至年底可達3,000戶。
期交所表示,SPAN實施至交易人端之後,交易人可與期貨商
約定,以SPAN或現行方式計收其應繳存保證金。交易人選擇以
SPAN計收其應有保證金,必須與期貨商以約定書約定,約定書內
容應包含委託下單保證金收取方式、盤中強制平倉順序及相關權
利義務之規定,同時期貨商應向交易人說明SPAN計收方式與現行
方式之差異及風險控管應注意事項。交易人選擇現行方式計收應
有保證金,則保證金計收均依現行作業方式辦理。
由於交易人透過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可減少現金保證金之
繳交,增加其資金運用效能,這部分的效能可以轉化為重新投入
市場交易之動能,使市場交易更為活絡。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