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逐步要求未公開發行的保險公司必須設置獨立董事,第
一步將先採取行政指導,接著再訂定法規強制要求設立。目前未
公開發行的保險公司大部分是外商公司,或是規模小、體質相對
弱的保險公司。
金管會最近相當重視保險公司的獨董制度,除了要求富邦金在合
併安泰人壽後須增設具經營壽險專業資格的獨董,對於未公開發
行的保險公司,也打算強制要求增設獨董。
依據證交法規定,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兩人,且不得少於董事
席次的五分之一。為逐步推動強制設立獨董,金管會第一階段僅
要求特許金融事業,及資本額在5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須設
立獨立董事;。未公開發行的保險公司則未在第一階段依證交法
強制設立獨董範圍內。
金管會官員表示,最近金管會內部研議,對未公開發行的保險公
司,將推動設立獨董。金管會官員指出,目前對未公開發行的保
險公司,已陸續透過行政指導要求設立獨董,但不具強制性;下
階段則考慮訂定法令,強制要求設立獨董。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