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享有研發、人才培育及股東投資抵減等優惠,不少生技新藥廠
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適用「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累計有22
家廠商取得生技新藥廠資格,有多家業者具有電子業的背景。
取得生技新藥廠資格廠商,以研發人用新藥產品最多,計有懷特
、中天、順天、宇昌、泰宗、鴻亞、台灣微脂體、藥華、因華、
基亞、合一、太景、景岳、永昕、德因、保血、國光生技及智擎
等18家。
另有投入醫療器材的雙美、研發植物用藥的百泰、兼具人用和動
物用藥的聯亞及動物用藥的賽德等,都獲得生技新藥廠資格。
這些生技新藥廠中,有多家具有電子業或傳統產業的轉投資背景
,例如鴻亞的大股東中,就有安全監控系統廠云辰及大同轉投資
的基亞;台灣微脂體則有DRAM廠力晶董事長黃崇仁轉投資公司
世仁投資的持股。
智擎大股東除有台灣東洋藥品,還有國發基金及筆記型電腦(
NB)廠廣達、兆豐銀轉投資的生華創投。
公股的國發基金和耀華玻璃也投資多家生技新藥廠,包括:藥華
醫藥、國光生技及聯亞等;永昕生物醫藥廠的大股東中,則有年
興紡織和永豐餘轉投資的上智生技創投等。
符合生技新藥條例優惠資格的廠商,對投入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
其相關費用的35%,可自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起連續扣抵五年
。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