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次長、台灣郵政公司代董事長何煖軒昨(20)日表示,台
灣郵政改名是政治決定,非公司自願,在改名時就想到中華郵政
公司的名稱,可能會被其他業者註冊登記,因此每六個月就會向
經濟部商業司辦理登記手續,新內閣若要改回原名,馬上就可辦
理。
何煖軒說,當時政策決定部分國營事業正名,要求中華郵政配合
,由於有民間郵遞公司想要這塊金字招牌,公司擔心更名後被他
人辦理登記,前董事長賴清祺就以個人名字向商業司辦理公司名
稱登記,保留中華郵政的招牌。
由於中華郵政只保留名稱,但未實際使用,依規定須每六個月前
往登記一次。何煖軒兼任台灣郵政董事長時,都按時繼續辦理登
記事宜。
他表示,中華郵政公司名稱是郵政四法明文訂定,雖然公司已辦
理公司變更手續,但因立法院沒有修訂郵政四法,新內閣若要恢
復原來公司名稱,郵政公司只要到經濟部辦理公司名稱變更即可
。
<摘錄經濟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