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2年3月5日邦﹝行﹞字第O303-7號
一、本次增股票發放有關事項
公告如后:
1.本公司於91年11月13日臨時董事會通過,以每股面額10元,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0股,總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業
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10月23日台財證一字第
0910156570號函核准增資發行新股,並奉經濟部商業司92年2月11
日經授商字第092010391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2.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8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
幣8,000,000,000元整。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
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
4.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交通銀行信託部
6.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
二、增資股票發放日期:92年3月12日開始發放本次增資新股票。
三、敬請各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寄發之增資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親臨或郵寄至本股
務代理部洽辦理股票領取事宜(郵寄辦理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
七三號信箱)。未留存印鑑卡者一併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