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晨強調,當初是以高標金競標取得900MHz頻譜,NCC針對「台 台併」做出要求繳回900MHz頻譜10MHz頻寬,相對剝奪得標者權利, 將爭取繳回頻譜要有相對應的補償,或者比照遠傳、中華電保留超頻 頻譜,台灣大並主張,「新台灣大」可保留超頻的頻譜。由於行政訴 訟可能需三、五年時間,因此最重要的是,希望公平會加速核准合併 案,以照顧台灣之星2,000位員工及280萬行動用戶權益。
林之晨還說,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網路整併,需待合併基準日後才 能進行,目前還在申請過程中,確切的合併基準日非台灣大可控制, 無從評估是否可如期於明年6月30日完成。
若無法如期完成,可能另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請 法官裁定。
針對合併之後,兩家公司在3.5GHz頻段的CA載波聚合整合狀況,林 之晨表示,目前技術可支援台灣大及台灣之星不連續的兩個3.5GHz頻 段CA,從去年開始,iPhone14(不包含mini)及三星S22等高階機種 ,已可以支援兩個3.5GHz頻段CA,明、後年中價位旗艦機及往後1∼ 2年的低價新款旗艦機,都可以支援該頻段的CA。
至於電費調漲方面,林之晨說,台灣大已採用各種節電措施,降低 電價上漲帶來的影響,「電價調漲的好處是讓綠能投資更有效益」, 台哥大希望2040年達到RE 100,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漲價將讓台灣 大加速綠電戰略布局。台灣大去年已發出2,500萬度綠電,未來每年 都會提高綠能占比,合併台灣之星加上3G網路汰停,以及4G、5G網路 整併,將可省下大量用電。林之晨並預估,電信業從五家變成三家後 ,每年潛在的省電度數約2億度。<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