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8月31日表示,合併案審查重點主要包括 資源合理分配、有助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 安全,其中,台灣大、遠傳在偏鄉地區的行動網路覆蓋、合併公司吸 收消滅公司已與客戶簽訂的資費合約細節、以及合併後的頻譜總頻寬 數是否超標等三大議題,預期將會是這次各界矚目的焦點。
由於數位部成立後,有關頻譜資源管理業務將移交數位部職權,合 併後台灣大、遠傳的總頻寬數量是否超標?以及超標後是否應繳回頻 譜,NCC強調未來將徵詢數位部意見。
翁柏宗表示,根據專家學者意見,line、臉書等業者已提供行動語 音通訊,未來電信產業競爭不再只以電信業者家數來看整體電信產業 競爭態勢,提供電信服務的資通訊業者也應一併列入考量。
台灣大預計發行2.82億新股,以宣布當日收盤價100元計算,相當 於將斥資282億元吸收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預計發行3.57億新股 合併亞太電信,以宣布當日遠傳股價計算,相當於將以247億元合併 亞太電信。
NCC說明,兩宗合併案分別於2月10日、3月23日向NCC提出申請,依 據電信管理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電信事業讓與或受讓全部或主要部 分營業或財產、或相互間合併、或相互間直接或間接投資他方有表決 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主管機關公告一定比率以上者,應向該會 申請核准。
由於合併案涉及整體資通訊產業發展、電信市場公平競爭及消費權 益保障,並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影響至鉅,NCC召開聽證會時,將邀 集相關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鑑定人與會表達意見後,做出准駁決議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