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合併案通過後,電信市場將成為中華電信、新台灣大、新遠傳的新電信三雄時代。電信龍頭中華電信面對兩大合併案,均強調在「法遵」前提下給予祝福。
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訂出擬合併基準日為今年9月30日,遠傳併亞太電信也爭取同一天完成合併。依法規定,低於1GHz以下黃金頻譜,單一業者不得超過三分之一。NCC在電信合併等條件也保留解釋空間。
近期三大頻譜交易案,中華電信向亞太電信購買900MHz上下行共20M的頻寬,低於1GHz上下行頻寬將達40M;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將達60M,遠傳合併亞太電信為50M(已扣除亞太電信出售中華電信頻譜)。
業界表示,低於1GHz頻譜,上下行頻寬累計為150M,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因此台灣大上下行共超過10M,將是未來NCC評估合併案的關鍵所在。
相較於台灣大希望爭取保留頻譜,亞太電信為被遠傳合併早已做好準備,將頻譜出售給中華電信的交易案,已送交NCC跟公平會審核。
遠傳與鴻海換股,增持亞太電信股權至23.8%及頻譜交換兩案都已送NCC跟公平會,亞太電信今年4月15日召開股東臨股會通過合併案後,遠亞合併案將送NCC及公平會申請。
NCC表示,將依法審議,委員會可能依照各案合作狀況,做出不同程度的附加條款、義務,後續是否會召開公聽會,也須視委員會決議。
知情人士分析,不同申請案有不同時間順序,更重要是頻譜交易(中華電),持股達23.8%(遠傳),到合併(台台併、遠亞併)是三個不同層次申請案,NCC將依不同狀況區分應盡責任與義務,而在頻譜超過三分之一上限的部分,亞太電信併入遠傳前就將出售頻譜,只剩台灣大有頻譜超標問題,NCC恐難針對單一業者進行鬆綁,否則容易被市場解讀為量身定做。
過去台灣有五家電信業者,業者認為太擁擠且競爭,現在縮減為三家,公平會如何為市場公平競爭及消費者權益把關,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