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0/08/05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10年08月05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現金股利每股
新臺幣0.3元,現金股利總額為新臺幣18,000,000元。
(2)最後過戶日:110年08月11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08月12日至08月16日止。
(4)除息基準日:110年08月16日。
(4)現金股利發放日:110年09月10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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