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9/06/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3.因應措施:
舊任者姓名:張國雄先生、陳國華先生、陳碩甫先生,三位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新任者姓名:張國雄先生、陳國華先生、陳碩甫先生,三位均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