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會議20日審議通過「電信管理法」相關子法,確定5G時代 將設立「電信事業市場顯著地位者」(SMP),進行資費、互聯及不 同業務需會計分離等管制,並於7月「電信管理法」實施後正式上路 。
NCC表示,在SMP新規範中,中華電信確定在多項服務類別市占超過 25%,將列為未來新法的主要SMP業者,備受關注的5G、市話及長途 等語音、寬頻上網等多項業務的資費,將被要求必須先送NCC審核通 過後才能上市。
台灣大、遠傳、台灣之星及亞太電信因不管行動還是固網寬頻上網 ,市佔未超過25%,未來可望不在SMP規管範圍。不過,NCC仍強調, SMP仍將依各業者未來在各服務類別市占消長、機制調整列入SMP與否 。
除此,有線電視系統台(MSO)各家業者的Cable寬頻上網市占亦不 到25%,未來也不會列入SMP管制。
市場人士分析,各家電信公司已經針對5G資費推出早鳥方案,電信 三雄的早鳥資費落在1,399元月租上下,這次NCC出手管制電信龍頭資 費,有意落實「消費者用得起5G」政策的味道濃厚,但勢必連動其它 電信業者的資費也很難訂在相對高價,業者擔心,如果一開始的5G資 費無法適時反應成本,在5G頻譜標金飆高、網路建設成本沈重的情況 下,未來5G獲利年限勢必拖得更長。
現行「電信法」依行動、固網等業務類別制定SMP規範,但只在3G 時代宣告電信三雄為市場主導者,電信三雄依規定、行動資費降價或 漲價都先送到NCC審核通過才在市場推出。4G時代因市場充分競爭, 不只電信三雄資費下殺至499雙飽,台灣之星及亞太電信甚至不時祭 出66/88元等百元有找的低價,NCC因此並未宣告4G市場主導者,五家 電信公司的4G資費目前都僅需送請NCC核備即可上市。
「電信管理法」未來上路時,改成依照服務類別設立SMP機制,市 話/長途等業務統一歸納為「透過語音提供零售市場服務」、固網/有 線電視寬頻上網歸納為同一服務類別,其它隨著5G上路後陸續出籠的 新興服務也將分門歸類,各類別依單一業者的市占是否超過總體市占 25%,做為是否納管SMP的依據。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