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8/10/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30
貳、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12/09
參、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巿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肆、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本公司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辦理私募可轉換特別股案。
三、臨時動議。
伍、停止過戶期間:108/11/10~108/12/09
陸、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
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
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6樓
,電話:(02)2657-2788),並副知證基會。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五、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8時30分,如於上午8時30分前完成會場佈置,即提
前開始受理股東報到。
六、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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