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信用卡交易即時通知機制,金管會下令所有銀行,交易達一定金額必須通知持卡人,若是用手機簡訊、email通知,一律規定交易5,000元以上,就必須通知持卡人,國外網路交易則是5,000元或五次以上就要通知。
金管會昨(22)日表示,為便利持卡人即時掌握信用卡交易資訊,以儘速發現可疑交易,金管會已督導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
包括第一,一般交易通知機制,有兩種,第一種是信用卡發卡機構如已提供持卡人透過官方網站、App推播等自行設定消費交易通知的服務者,由發卡機構加強宣導,請持卡人多加利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透過官網、App通知者,原則上只要有消費,不論金額大小,銀行都會通知,持卡人也可以設定通知的金額門檻。
目前有19家銀行採取這種通知方式,前幾大發卡銀行都採取這種方式,包括中信、富邦、台新、玉山、花旗、國泰世華、聯邦銀等,以及華銀、一銀、兆豐等公股銀行。
另一種是,未提供上述服務的發卡機構,會使用簡訊或email方式通知持卡人。金管會表示,即日起採取這種方式的銀行,交易單筆達5,000元以上者,發卡機構必須即時以簡訊或email通知持卡人。
採取這種方式的銀行有17家,包括土銀、台銀、合庫、台企銀等公股銀行。
第二,網路交易通知機制。對於信用卡網路交易單筆達新台幣5,000元以上,或當日國外網路交易累計交易達五次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的方式通知持卡人。
金管會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信用卡交易安全,對於發卡機構的通知或消費帳款明細若有疑義,宜速洽各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俾維護自身權益。
另外,民眾留存在發卡機構的email或手機號碼如有變更,應儘速通知發卡機構,以利提供正確即時的交易資訊。<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