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14)日公布保險業國外投資辦法修正案,增訂國際板債券投資限額、放寬不計入國外投資的外幣保單額度等四大項規定,目前超過限額者,未來不得新增投資國際板債券,已有三家保險公司超限。
這四大規定,將使保險業國外投資更有彈性,但國際板債券投資從無限制到增訂限額,市場擔心恐衝擊國際板債券市場買氣。
金管會估算,以國際板債券最高上限20.25%來看,在國外投資核定額度也用完情況下,國際板債券設限後,可投資額將剩6,776億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王麗惠表示,金管會已擬妥保險業國外投資辦法修正案,近日將預告,修正重點包括第一,增訂國際板債券投資限額。明訂保險業對國際板債券及國外投資合計上限為「國外投資額度的1.45倍」,以國外投資最高上限45%來看,就是65.25%。
目前有三家超限的保險公司不能再新增投資國際板債券部位,修正案尚未上路,但金管會已開始關切,希望業者知道立法精神。
第二,放寬不計入國外投資的外幣保單額度。
將計算不計入額度的公式中,保險業傳統型人身保險業務準備金25% ,提高到35%,並新增扣除外幣傳統型保單準備金投資國際板債券總額。放寬後,不計入國外投資的額度,將增加保險業資金5.5個百分點。官員表示,所有公司都受惠。
第三,開放保險業可投資國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債券。王麗惠表示,部分國家地方政府所屬機構發行的債券,收益率多較一般政府公債高。
第四,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外私募基金、對沖基金的限額,國外投資額度超過資金40%以上者,對沖基金及私募基金的投資總額,可從現行保險業資金的2%提高到3%。
根據金管會資料,目前國外投資額度在40%以上的公司有十家,包括台銀人壽、國泰、中國、南山、新光、三商美邦、全球、元大、中華郵政、富邦人壽。其中國泰、富邦、南山及中國人壽四家,有45%。<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