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9/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6年9月21日截止,
惟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06年9月22日至106年10月23日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
北台中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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