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8/1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廣東華夏中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8/10~108/08/09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廣東華夏中璟基金管理公司(下稱華夏中璟公司)簽訂合資契約,雙方約定
將由本公司之子公司鑫品開曼100%轉投資之鑫品澳門,與華夏中璟公司100%轉投資
之中璟鑫品澳門進行業務合作,並透過換股方式由本公司及華夏中璟公司共同持有
鑫品開曼及中璟鑫品澳門股權。
(2)未來將由鑫品澳門負責提供技術執行並管理中璟鑫品澳門轉投資之澳門醫院(包括
細胞採集儲存中心、實驗室及診所),中璟鑫品澳門則負責銷售推廣業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與華夏中璟公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拓展公司業務範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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