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暨訂定減資基準日案。
1.事實發生日:106/07/26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6/7/26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440,000元
(4)消除股份:1,444,000股
(5)減資比率:0.041%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163,67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6年7月26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