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申請變更已指配供行動寬頻業務使用頻率885-890MHz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
1.事實發生日:104/12/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變更已指配供行動寬頻業務使用頻率885-890MHz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該頻率原係亞太電信所有,本公司同意給付新台幣829,761,905元
予亞太電信,亞太電信於104/12/15提前歸還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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