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三大總座反「圍標」、約見公平會主委吳秀明遭拒、吃了閉門羹。台灣之星、遠傳、中華電信三家總經理賴弦五、李彬、石木標共同具名行文公平會,希望吳秀明針對台灣大、亞太電相互持股、共同網路行為,未來若以各別公司競標2600MHz頻譜,恐涉不公平競爭並有「圍標」之嫌,希望公平會正視並處理,結果遭公平會「婉拒」。
2600MHz頻譜競標在即,NCC將於9月4日進行申請人之資格審核,台灣大、亞太電將以各別公司名義競標頻譜,台灣之星、遠傳及中華電三家業者呼籲公平會針對台灣大、亞太電是否涉及「圍標」及公司競爭秉公處理。
台灣之星表示,公平交易法第10條規範所謂結合的定義之一為「受讓或承租他事業全部或主要部份之營業或財產」,而4G網路與頻譜是行動電信業者的主要財產,台灣大目前市占約1/4,既然亞太電信與台灣大為「共用網路」或「借用網路」關係,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規定,應先向公平會申報,公平會許可,始可結合,否則恐涉違法偷跑、不公平競爭之虞。
遠傳電信強調,2600MHz頻譜資源相當珍貴,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在申請競標2600MHz頻譜時,應該視為同一申請人。
中華電信表示,亞太電、台灣大若個別競標2600MHz頻譜,恐有「圍標」之嫌。
據了解,公平會以遠傳、台灣大的頻譜爭議正在法律訴訟中為由,拒絕吳秀明與三大電信公司會面。<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