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6/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劉建法處長因個人因素請辭,財務主管由財務處王玫文處長
代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財務主管劉建法處長因個人因素請辭,財務主管由財務處王玫文處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重新聘任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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