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七年波折,在國內受到多次挫敗後,且在去年幾乎被宣告死刑的國光石化,總算有望在馬來西亞獲得重生。
國光石化開發案原來預定投資新台幣9,336億元,但後來投資金額修正為新台幣6,325億元。工業區中含煉油廠、烯烴廠、芳香烴廠及中下游工廠,其目的之一是搬遷目前位於高雄市楠梓區的高雄煉油廠及其所屬的五輕。
國光石化開發案原是國光石化公司在2005年提出的大型石化投資開發案,曾被列為國家重大計畫,原先預計在雲林縣離島工業區興建石化工業區,後因環評沒通過而於2008年轉往彰化縣,2011年則因環評考量被終止,七年來沒有進展。
2011年4月22日,在馬英九總統親自宣布不支持國光石化案在彰化縣繼續進行;雲林縣及高雄市憂心國光石化移往轄內,也在隨後立即表態不歡迎。
在此氣氛下,也在當下,等同宣告國光石化已無法在台灣興建煉化一體廠。
國光石化原計畫興建包括一座日產30萬桶原油的煉油廠、年產120萬公噸乙烯的輕油裂解中心、年產80萬公噸的對二甲苯芳香烴廠、23座石化中下游工廠、14套汽電共生廠、以及含13座碼頭的工業專用港。
法人認為,如果國光石化能夠和大馬國家石油公司共同興建煉化一體廠,將讓台灣石化業者能有一個理想歸宿,只是如此一來也將帶走國內重大經濟基石的石化業,並嚴重衝擊國內經濟。<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