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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東典光電科技 | 代孫公司Huan Yu Holdings Limited公告擬修訂 處分Gilitek Corp. |
代孫公司Huan Yu Holdings Limited公告擬修訂 處分Gilitek Corp.股權案
1.事實發生日:107/10/12 2.公司名稱:Huan Yu Holdings Limite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持股之孫公司 5.發生緣由:原107年8月6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美金137萬元出售 Gilitek Corp.股票,但與買方交涉未果,故於107年10月12日董事會重新通過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以合理價格出售Gilitek Corp.股票。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已取具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報告。 (2)本處分價差依IFRS9金融工具規定直接入〝保留盈餘〞,不影響本年 度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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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宣捷幹細胞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 董事-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衛理 董事-莊國泰 董事-鄭忠政 董事-李俊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範圍內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6/26~110/06/2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 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宣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金山工業區月工路888號7幢3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皮膚細胞分離、擴增和移植技術的研發、自有技術成果轉讓;甲魚粉、益生菌製品、 食品的批發、佣金代理、進出口,提供相關配套服務;醫藥研究;醫藥科技產品領域 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高新技術開發應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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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宣捷幹細胞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董事改選之當選董事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7/06/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明智/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長 (2)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 司總經理 (3)鍾祥鳳/台灣穆拉德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莊國泰/四季台安醫院院長 (5)鄭忠政/榜生婦產科院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 司總經理 (2)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衛理/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 (3)莊國泰/四季台安醫院院長 (4)鄭忠政/榜生婦產科院長 (5)李俊逸/茂盛醫院執行長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 10,866,793股 (2)宣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衛理 10,866,793股 (3)莊國泰 743,504股 (4)鄭忠政 552,786股 (5)李俊逸 105,49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6/17~107/06/16 7.新任生效日期:107/06/26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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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宣捷幹細胞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7/06/2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 2.106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106年股票公開發行案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4.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5.討論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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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華德動能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未來三個月現金 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 |
1.事實發生日:107/10/12 2.公司名稱:華德動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105年2月2日證櫃審字第105000270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預估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用融資額度如下: (1)預估未來三個月之現金收支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07年10月 107年11月 107年12月 ------------- ---------- ----------- ----------- 期初金額 30,626 41,512 43,466 現金流入-營運 50 37,440 53,999 現金流出-營運 (75,145) (42,669) (37,571) 現金流入-融資 85,981 66,461 0 現金流出-融資 0 (59,278) (30,062) 期末餘額 41,512 43,466 29,832 (2)本公司107年截至9月底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單位:仟元 項 目 幣別 融資額度 己使用額度 未使用額度 -------- ---- ---------- ---------- ---------- 短期借款 NTD 210,000 66,084 143,916 USD 1,000 979 21 長期借款 NTD 69,192 4,238 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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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應廣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薪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 委任薪酬委員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10月11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許麗玉女士、李鎮宜先生及許昇財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07年10月11日起至本屆董事會 任期屆滿。 (3)本公司於107年10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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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應廣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10月11日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11/23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 新竹市公道五路3段1號6樓之7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數額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民國104年度及民國105年度重編財務報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補選三席獨立董事案 第二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第三案: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四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臨時動議:無。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0/25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1/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三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閱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電話:02-339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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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光禹國際數位娛樂開發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補充及新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補充及新增議案)
1.事實發生日:107/10/12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12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11/07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6樓(藍帝斯國際數位商務中 心)。 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0/09 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1/07 6.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2.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3.訂定「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4.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4.修訂「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7.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8.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之股數提供上市 (櫃)公開承銷案 9.選舉獨立董事及董事案(補充) 10.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新增) (三)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權。 2.提名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3.本公司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應選獨立董事3席。 4.受理期間:自107年9月18日起至107年9月28日下午17時止。 5.受理處所:光禹國際數位娛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 寶清街29號6樓;電話:(02)2748-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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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 台灣優燈 公 | 代取得人智融品牌管理顧問(股)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1第1 |
代取得人智融品牌管理顧問(股)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0/12 2.公司名稱:台灣優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代取得人智融品牌管理顧問(股)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 理公告 (1)被取得股份公司:台灣優燈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7,847,000股。 (2)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 前一次公告持 前一次公告持 本次公告時持 本次公告時持 股總額 股總額占被取 股總額 股總額占被取 得股份公司已 得股份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額 發行股份總額 百分比 百分比 智融品牌(股)公司 4,613,000 25.8475% 4,257,000 23.8527% 合計 4,613,000 25.8475% 4,257,000 23.8527%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107年10月11日至107年10月12日止,經由證券 商業營業處所交易方式取得方式減少356,000股。 (4)取得股份之目的:無 (5)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之數額及方式:無 (6)資金來源明細:無 (7)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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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燁聯鋼鐵 興 | 公告本公司含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107年09月30日負債比率、 |
公告本公司含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107年09月30日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自結數)。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0980200246號函公告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09月底止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如下: 負債比率 64.89% 流動比率 69.23% 速動比率 25.43% (1)負債比率=(負債總額 / 資產總額 ) (2)流動比率=(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3)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款項 / 流動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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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智微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7年度第二次實施庫藏股買回已執行完畢 |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12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7/09/21~107/11/20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8.37元~20.24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7/09/21~107/10/11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500,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6,526,705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3.05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3,115,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46%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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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法德生技藥品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0/09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 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前開認股資格基準 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授予其認股憑證之數量,將參酌年資 、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 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 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述所 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 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四捨五入到元)。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 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認股 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2)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 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惟繼承者仍應依各項約定行使認股權。 (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兩年後,可依下列條件行使本認股權憑 證: 認股權憑證授予時程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即第3年起) 60% 屆滿3年(即第4年起) 100%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 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 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 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3)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 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 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 主),一年內行使之。 (5)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 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 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轉任 如認股權人自願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 人員方式處理。惟因本公司營運所需轉任至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並經董事 長核定者,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發行新股方式支應之。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 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認股價格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含已辦理完成之私募普通股),不含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但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 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 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 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 準。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 ,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5)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 行價格重新按上列公式調整。 (二)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 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額,含「未註銷或未轉讓之庫藏股 」股數。 (三)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其每股發放金額占每 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 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或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孰高者計算;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 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 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 格。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 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本公司之股務 代理機構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認 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 求之認股權利。 (二)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 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 行之普通股股票,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時,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 (三)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 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應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 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執行,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 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 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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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豐鼎光波奈米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主要債務人應收帳款事宜 |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楷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7/10/11 3.發生緣由:本公司應收客戶楷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票據發生退票之情事。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遭退票金額為3,935仟元,占本公司107年 上年度財務報告資產總額683,526仟元之比例為0.58%。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本公司已完成楷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太陽能發電案場抵押設 定。 6.預計可能損失:3,935仟元。 7.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催收債權,必要時將依循法律途徑,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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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帝聞 公 | 代子公司帝聞電子(龍川)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理財產品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廣發銀行理財產品-薪加薪16號 2.事實發生日:107/4/18~107/10/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41,917,754元(約新台幣189,225,04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廣發銀行河源分行龍川支行;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人民幣917,754元(約新台幣4,141,043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當天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依理財計劃到期承諾年化收益率 決策單位:依公司核決權限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人民幣16,000,000元(約新台幣73,764,000元)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2.27% 佔業主權益比例:3.49%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96,112)仟元 註:最近期財務報表指107年第二季個體報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理財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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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帝聞 公 | 代子公司帝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理財產品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廣發銀行理財產品-薪加薪16號 2.事實發生日:107/10/11~107/10/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76,527,514元(約新台幣341,618,82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廣發銀行河源分行龍川支行;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人民幣1,697,514元(約新台幣7,577,700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當天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依理財計劃到期承諾年化收益率 決策單位:依公司核決權限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人民幣151,470,000元(約新台幣695,322,080元)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21.38% 佔業主權益比例:32.93%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96,112)仟元 註:最近期財務報表指107年第二季個體報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理財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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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聯致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9/0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0/0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1,374,095,820 137,409,582 11.43 減資後 1,236,686,240 123,668,624 12.70 (註:每股淨值係以107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會員107年9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216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除股份,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比例: 1.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7,409,582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374,095,82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新台幣137,409,58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3,740,958股 ,用以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妥善運用資金。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0%,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玖佰股(即每仟股減少壹佰股)。 4.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 5.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減資銷除股 份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23,668,6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1,236,686,240元。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 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且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三、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下: 1.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7年11月14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7年11月18日。 【因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提早至 民國107年11月16日 (五)】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11月19日至民國107年11月23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7年11月15日至民國107年11月23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11月23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1月26日。 (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1月26日。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7年11月30日 。 (9)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10)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 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 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 3.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經濟部107年10月08日經授商字第10701125510號 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07年10月11日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2)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 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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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雅士晶業 未 | 雅士晶業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7年10月11日。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上午9時整。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號15樓(本公司會議室)。 四、召集事由: (一)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06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辦理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2.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案。 (三)臨時動議。 五、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7年10月30日至107年11月28日。 六、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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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雅士晶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 股款。 減資金額:新台幣121,716,200元,銷除股份:12,171,620股,減資比率:20.%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86,864,800元 預定股東會日期:107/11/28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約換發800股(即 每仟股約減少200股),每股退還新台幣2.0元,總計銷除股份12,171,620股;減資後未 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 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 購之。 (2)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經股東會通 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 等相關事宜。 (3)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等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須調 整前述減資比率及每股退還金額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全權 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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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雅士晶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
1.事實發生日:107/10/11 2.發生緣由:考量本公司未來整體營運規劃,擬辦理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撤銷公開發行 經股東臨時會通過後,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擬待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 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撤銷股票公開 發行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實際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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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元翎精密工業 | 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7/10/11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6/07/01∼107/06/30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7/10/11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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