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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漢達生技醫藥 興 | 公告本公司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有關美國反競爭 |
公告本公司重要子公司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有關美國反競爭法訴訟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 A. The Uniformed Firefighters’Association of Greater New York Security Benefit Fund (原告) The Retired Firefighters’Security Benefit Fund of the Uniformed Firefighters’Association (原告) B. 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 C. Astrazeneca UK Limited D. Astrazeneca L.P. E. Par Pharmaceutical, Inc. F. 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2)法院名稱:美國法院 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3)案號:19-cv-09271 2.事實發生日:108/10/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108年10月8日獲悉美國 The Uniformed Firefighters’Association of Greater New York Security Benefit Fund與The Retired Firefighters’Security Benefit Fund of the Uniformed Firefighters’Association (以下簡稱原告)於美 國法院(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向AstraZeneca(以 下簡稱AZ)、Par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簡稱Par)及Handa Pharmaceuticals, LLC (以下簡稱Handa US)等,提起集體訴訟,主張AZ、Par及Handa US等有違反美國反 競爭法(Antitrust)之情事。 原告主張2011年AZ、Par與Handa US就Quetiapine XR之專利訴訟所達成之和解協議, 使Quetiapine XR Tablet學名藥原可於2011年上市,卻因被告間不當之聯合行為,延 遲至2016年始上市,AZ、Par及Handa US共同劃分市場並維持藥價及利益。 該和解協議之簽訂實為藥品業界之正常運作,而漢達及其他學名藥業者未能提前進入 市場及藥價未能提前下降,係因AZ對Quetiapine XR Tablet所設下之專利障礙,與AZ 、Catalent及Handa US間之和解協議並無因果關係,自無原告所指反競爭法之違反。 4.處理過程: Handa US已委任美國專業律師事務所對該案件進行評估及討論對應之措施。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案由AZ律師團主導,Handa US已委任專業律師與AZ配合。 本公司目前除委任律師費用外,並無其他費用支出,現階段評估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 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Handa US將向美國法院提出法律申請 (legal motion),主張Handa US並無違法情事, 不應列為本案之訴訟對象;並會爭取Handa US最大之利益及降低訴訟所造成之風險。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告所訴求之情事,與Smith Drug Company(本公司108年8月8日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 、Law Enforcement Health Benefits Inc.(本公司108年9月10日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 、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 Miami Lodge 20, Insurance Trust Fund(本公司108 年9月22日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Mayor and City Council of Baltimore(本公司108 年9月26日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Welfare Plan of the InternationalUnion of Operating Engineers Locals 137, 137A, 137B, 137C and 137R(本公司108年9月29日 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及Pipe Trades Services MN Welfare Fund與Sergeants Benevolent Association Health & Welfare Fund(本公司108年10月2日公告重大訊息 之原告)及NECA-IBEW Welfare Trust Fund(本公司108年10月5日公告重大訊息之原告) 所主張之法律事由相同。 由於原告主張本案為集體訴訟,故未來或仍有其他第三人以相同之事由向Handa US提起 法律訴訟,本公司將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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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總格精密 未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52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4,4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6,94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1,35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4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473 5.計息方式: 年息1.74% 6.還款之: (1)條件: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2)日期: 視子公司營運狀況而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1,35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7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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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總格精密 未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52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1,35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1,35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7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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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總格精密 未 |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 |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公司名稱: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截至108年9月30日止,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基密字第167號函規定, 對子公司總格精密機械(上海)有限公司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 其他應收款視為資金貸與之期末金額為新台幣121,352仟元。 (2)本公司因將其他應收款認定為資金貸與之性質,致對上海總格之貸與餘額超過本公 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四條規定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訂定改善計畫, 提交獨立董事暨審計委員,並送最近一次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2)考量本公司營運情況及與子公司實際往來情形,本公司現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限額不符合現況,預計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調整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限額後,改善資金貸與金額超限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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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西北台慶科技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慶邦電子元器件(泗洪)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27,16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3,8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6,5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10,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8,64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05,0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4,00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08,95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23,23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5.6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7.9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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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旭暉應用材料 | 公告本公司於108年10月17日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8/10/17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8/10/1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I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fine-mat.com/investor/investor_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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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遊購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及委員名單(監察人自然解任) |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增選獨立董事,由新任全體獨立董事成立 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故全體監察人自然 解任。 (1)原監察人姓名及簡歷: 陳姿綺:本公司監察人 葉盈吟:本公司監察人 (2)審計委員會委員姓名及簡歷: 羅文坤:本公司獨立董事 蕭光傑:本公司獨立董事 黃煌達:本公司獨立董事 (3)原監察人任期:106/12/09~109/12/08 (4)審計委員會成立日期:108/10/08 (5)審計委員會任期:108/10/08~109/12/08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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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遊購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 競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10/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羅文坤 獨立董事:蕭光傑 獨立董事:黃煌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同意新任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10/08~109/12/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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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遊購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當選名單且 董事變動達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當選名單且 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08/10/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監察人:陳姿綺 監察人:葉盈吟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羅文坤 獨立董事:蕭光傑 獨立董事:黃煌達 4.異動原因:增選本公司獨立董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獨立董事:羅文坤 0股 獨立董事:蕭光傑 0股 獨立董事:黃煌達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12/09~109/12/08 7.新任生效日期:108/10/0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6/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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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遊購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 一、報告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五)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六)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七)廢止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三、選舉事項 (一)增選獨立董事案。 四、其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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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旭東環保科技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8/10/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11/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2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0/31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1/29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 下午四點三十分前至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掛號郵寄者以108年10月30日郵戳 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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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 興 | 說明新聞媒體之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108年10月08日之C5版 2.報導日期:108/10/08 3.報導內容: (1)……愛爾麗集團與尖端醫(4186)策略合作,首先是入股尖端醫並將於未來取得一席 董事。……愛爾麗集團董事長常如山在第2季尖端醫現增時,以定價20元,購入 2,000張,未來更規劃占有一席董事資格。……合作模式:愛爾麗入股2,000張,未 來將列一席董事。 (2)未來規劃:雙方共建的GTP實驗室,硬體包括土地建物由愛爾麗集團負責,軟體包 括專業人員和技術由尖端醫負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107第2次現金增資,愛爾麗集團轄下多家公司認購共2,000張;本公司與愛 爾麗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合作意向書,並未約定該公司或其他對象於未來取得 本公司一席董事,而董事選舉需依規定程序且由股東會進行選舉。 (2)有關未來規劃,雙方共建的GTP實驗室,合作內容不限於報導內容,且需經雙方協 議後雙方將另以契約約定之。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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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8 | 鋒霖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鋒霖科技 |
公告本公司名稱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鋒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民國108年07月09日 2.公司名稱:鋒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08年07月09日 (2)公司名稱變更核准文號:府經登字第10890938620號 (3)更名案股東會決議通過日期:民國108年06月28日 (4)變更前公司名稱:捷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後公司名稱:鋒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變更前公司簡稱:捷音特 (7)變更後公司簡稱:鋒霖 6.因應措施:依法進行相關變更申報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8/07/09取得桃園市政府變更登記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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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慶聯有線電視 公 | 公告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國昌 5.異動原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新任生效日期:108/10/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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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港都有線電視 公 | 公告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0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國昌 5.異動原因: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新任生效日期:108/10/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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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港都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孫國昌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慶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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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慶聯有線電視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孫國昌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港都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 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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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台一國際 公 | 說明媒體報導本公司相關人員因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遭起訴乙事 |
1.事實發生日:108/10/08 2.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檢調依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等罪嫌起訴許守信、許守德及 前後任財會主管等六人 3.因應措施:本案係對上述人員進行個人起訴,對於檢察官認定之犯罪事實,當事人 主張檢方有所誤解,於收到正式起訴書後將委任律師進行辯護。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目前營運、財務與業務均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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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洋基工程 | 公告新北市政府勞動基準法罰鍰裁處書 |
1.事實發生日 :108/10/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及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新北 市政府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及第80條之1規定,分別處以罰鍰新臺幣15 萬元整,合計新臺幣30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3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增加聘僱人力及調整薪資制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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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7 | 經緯航太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經緯私債1081,債券 |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1次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經緯私債1081,債券代碼YDH6AD)行使買回權
1.事實發生日:108/10/07 2.公司名稱: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經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 1次私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辦法」第九條、買回條件辦理 ,謹訂於108/10/18行使買回權,買回金額為新台幣貳仟萬元 並加計利息。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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