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龍擴建案環評 有條件過關 若無法達成減碳15% 一年要繳15億
元 創配合「未來法」先例
新政府就任後昨(9)日首度舉行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中龍鋼
鐵廠第二期第二階擴建計畫,如果中龍無法完成減碳15%的承諾
,未來須依尚在審查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規定,支付減碳費用
,每年約15億元,創下國內環評案件要配合「未來法」的先例。
環保署綜計處長黃光輝表示,節能減碳是國際潮流,未來包括台
塑大鋼廠、國光石化公司,以及各發電廠等耗能、排放二氧化碳
量多的開發案,都會要求配合溫室氣體減量法相關減碳規定。
黃光輝認為,此舉勢必會造成企業投資成本提高,業者為反映成
本,可能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到商品的售價上,造成部分物價上漲
;若企業不引進最新節能減碳的技術,未來可能會影響其商品對
外銷售,損失更大。
中龍鋼鐵董事長歐朝華說,中龍願意配合減碳,也會把數字(即
減碳額度)記在心中,未來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絕不會賴帳,
但政府應有產業政策,要通盤考量,不應齊頭式的平等,否則企
業將無所適從。
歐朝華無奈的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法還沒有通過,政府也沒有核
配碳權,業者根本不知道以後會核配多少二氧化碳的額度,不過
,為了搶時機,還是會先建廠,屆時若達不到減碳目標,只得去
買碳權,這些多出來的成本將會反映在產品的售價上。
環保署長沈世宏指出,整體考量中龍鋼鐵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未來至少得減量150萬噸二氧化碳,如果無法達成目標,按照現在
以1噸1,000元的減碳費用計算,中龍每年須支付15 億元的減碳費
用。
據了解,中龍鋼鐵廠計畫擴建77.5公頃,以提高煉焦工場、熱軋
工場、動力工場及氧氣工場等產能,擴建後鋼胚產能一年約621.9
萬噸,副產品如煤焦油、輕油、硫磺等一年共約11.95萬噸。
<摘錄經濟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