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時正,於本公
司會議室舉行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
二、公司財務及營運狀況等相關資料,皆登載於九十二年報中,
並將寄發予各股東。
三、其他討論及議決事項,會前將另以專函寄發各股東,以利股
東會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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