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盈餘之分派,經董事會擬定每股分派現
金股利新台幣壹元伍角正。
二、分派股東之現金股利,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再行訂定
分派基準日辦理發放。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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