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發生緣由:
A.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及/或支應業務擴展相關資本支出等中長期資金
需求,本公司擬於112年3月30日董事會核准通過擬於111年度以不超過新台
幣50億元額度內,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或
永續發展債券。本公司已於111年9月14日發行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金
額為新台幣10億元,未發行金額為新台幣40億元,擬依112年3月30日董
事會通過繼續執行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事宜。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債券名稱: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2)發行總額:新台幣21億元整
(3)發行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採無實體發行
(4)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5)發行期間:五年期
(6)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與本公司訂定之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相連
結。
若觸發事件均無發生,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1.48%;若發生觸發事件,
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將調整,相關條件及說明詳請參閱本公司債之發行辦
法。
(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按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算,付息乙次
(8)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
(9)有關機構:
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託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預計資金用途與可能效益:
本公司發行之公司債資金用途擬充實營運資金。
C.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時效,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
決定本案發行條件、辦法、細節及其他相關事宜。任何與本案有關事宜,
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客觀因素而須變更或補充、
或有其他未盡事宜等,亦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
D.本案經董事會決議後,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認可,並將於112/04/19上櫃發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30日募集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此為完成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定價後之說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