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定未來四年(2023年至2026年)都更發展計畫,包含中央、地方、民間都更投資及效益,未來四年目標貢獻GDP達5,041億元,不過內政部也指出,民眾整合意願、民眾重建籌資、營造成本提高、政府人力不足等問題,將是未來挑戰。 內政部依據行政院「國家發展計畫」,提出未來四年都更發展計畫,8月底已獲行政院同意。計畫目標希望積極推動危險老屋重建及都更,強化政府都更量能、完善民間都更輔導機制等。 其中,內政部更訂下目標,包含公辦、民辦等都更案件,投資金額及效益加起來,四年間必須達到5,041億元,比前一個四年(2019年至2022年)的2,422億元倍增。 其中國家住都中心主辦的都更案共16案,未來四年內合計投資金額達到667.6億元。較早招商完成的台銀圓山案、信義兒福B1-1、台電嘉興街等案,預定可在2025年底前完工,其餘案件完工時間則在2026年至2029年不等。 此外,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地方都更中心已簽約完成的公辦都更案,預計未來四年投資額達1,782.29億元,例如台北市都更中心主辦的南港商三案,未來作為轉運、會展中心、商場等;新北市永和大陳社區、台南東區平實段、高雄火車站站東舊宿舍等案也都已簽約。 另外自行實施的政府主導都更案,未來四年投資額預計59.34億元。 至於民辦都更量能方面,內政部以每年核定40件為目標,四年合計160件,並以平均共同負擔金額來計算,投資效益希望達到2,522.08億元。 不過,儘管內政部訂出高目標,但觀察過去執行情形,成果不盡理想。例如過去四年原本目標希望補助個案先期評估規劃、更新地區劃定、都更整體計畫擬定等案件達100件,但實際到去年底僅21件。 內政部坦言,要達成未來四年目標,仍有不少挑戰,包含民眾整合意願困難、籌措重建費用易遭遇融資困難等問題。<摘錄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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