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昨(8)日通過票券金融管理法修正案,罰鍰上限從現行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目前票券業「三大五小」,規模大的一年賺10幾億元到30幾億,小的則賺4到7億元。 為強化票券公司法遵,維護票券交易者權益與健全票券業務經營,立委曾銘宗等人及賴士葆等人提出票券金融管理法修正案,提高罰鍰,財委會昨天審查通過,將最高罰鍰從現行1,0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 包括違反內稽內控、負責人及職員違法兼職等,現行罰鍰是200萬元到1,000萬元,修正案提高為200萬元到2,000萬元。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目前票券業者有「三大五小」,最大的兆豐、中華跟國際票券三家,資本額130億元到180億元,去年獲利是10幾億元到30幾億元之間,規模小的五家票券,資本額從30幾億元到50幾億元,獲利4億多到7億多元。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表示,票券業務相對單純,但仍要加強內控,如之前楊瑞仁案,就是內控不佳造成弊端。 兆豐票券今年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121.05億元,華票11.55億元,國票15.44億元;五家資本規模較小的票券公司,今年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大中票券4.08億元,台灣票券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2.82億元,萬通票券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4.66億元,大慶票券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3.77億元、合庫票券前八月累計稅前盈餘3.5億元。<摘錄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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