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財金幫」惡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23)日在立法院財委 會表示,已針對金管會官員離職後轉任金融機構利益迴避機制提出專 案報告,未來金管會局處首長退休後,不宜直接去公股及國營事業當 董總、董監。立委曾銘宗追問時顧立雄還承諾:「卸任後不會轉戰金 融機構。」
立委徐永明昨日在財委會質詢,慶富案出包的銀行董總都還在金融 圈,是否因為出身「財金幫」背景硬,旋轉門條款徒為擺設,其中不 少是出身金管會、銀行局及財政部國庫署的官員。
顧立雄回應,金管會局處首長退休後,若直接被財政部派去金管會 監理的金融單位,「的確不適宜」,但因為公股代表指派單位是財政 部,所以金管會已建議財政部,不要指派金管會官員去原來他任內監 理的單位,以免發生「今天是裁判、明天是球員」的情況。
顧立雄補充,指派公股負責人或董監代表,應先區分「輔助性」單 位和「受監理」單位,輔助性機構像智庫,如保發中心、存保公司、 金融研訓院、證基會等,「還是可以派卸任的金管會官員出任相關負 責人,但若金管會直接監理的像公股行庫就不宜。
至於證交所、櫃買、集保、期交所等所謂的「證券F4」,不算受金 管會高度監理,如何規範,「還要再思考」。
前金管會主委、現任立委曾銘宗則追問,顧主委是不是也應該適用 同一套標準,不能到受金管會監理的金融機構任職,並要求他做承諾 ,問顧立雄離開金管會後會不會到金融機構任職?顧立雄直接回答: 「不會。」
曾銘宗再問,顧立雄卸任後若繼續當律師,會不會接受金融機構委 託的個案?顧立雄表示,律師倫理中對利益衝突有明確規範,他將以 最高標準要求自己,不會做任何被視為藉用金管會主委經驗而有利益 衝突的事情。
曾銘宗再追問,那未來是否不會接受上市櫃公司的委託?顧立雄表 示,金管會是監督「證交所」,上市櫃公司並不受他直接監理,如果 要以此標準要求他,「乾脆叫我不要幹律師,退休算了。」前任與現 任金管會主委的答詢之間,煙硝味濃厚。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