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再進一步!中鋼及中龍煉鋼製程每年衍生約160萬噸轉爐 石,未來將可用於道路瀝青鋪面及海事工程等公共工程,106年已使 用10萬噸興設「轉爐石道路」,估今年再利用比例將提高至33萬噸。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11)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 工程推動情形」報告後裁示,工程會應持續督導及協助各地方政府, 就所轄工程建立使用一定比率焚化再生粒料(底渣)機制。
另外賴揆要求經濟部督促中鋼等事業單位,依其事業計畫辦理副產 品及廢棄物多元去化;環保署則應積極協處部分工程再生粒料環差分 析,及瀝青業者申辦相關異動或變更等作業。
為推動再生粒料「循環經濟」,工程會遵循行政院指示,於106年 7月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環保署協助地方去化13萬噸焚化爐底渣, 其餘77萬噸則由地方自行去化;中鋼、中龍煉鋼廠衍生的轉爐石除部 分業者自行去化外,106年已有10萬噸優先用於瀝青道路,預估107年 再利用33萬噸。
中鋼、中龍一貫煉鋼的副產品,每年約有300萬噸高爐爐石、45萬 噸脫硫石及160萬噸轉爐石,工程會副主委顏久榮表示,高爐爐石具 有市場販售價值,可取代部分水泥,業者會自行處理;轉爐石則可提 煉為公共工程的鋪面使用,工程會將協調各部會應用在適當場所,並 建立流向管制確保品質。
工程會將再生粒料分為垃圾焚化爐、一貫作業煉鋼、電弧爐煉鋼3 大來源及7大副產品。垃圾焚化爐每年約產生20萬噸飛灰及90萬噸底 渣,飛灰為有害事業廢棄物,須採水泥固化後掩埋,底渣則可經去化 處理,應用於道路基底層及道路鋪面,106年已使用1萬噸,估107年 將再使用12萬噸。
而電弧爐煉鋼則有19家業者,每年分別衍生110萬噸氧化碴及30萬 噸還原碴,前者質地堅硬但有膨脹性等疑慮,目前正由經濟部審查是 否可應用,後者則無法協助去化再利用。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