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5/2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基準日:104/06/09(2).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NA(3).換發股票基準日:NA(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5).新股預計上市日:NA(6).一、本公司於104年4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 551,807,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5,180,7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4年5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6750號核准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 (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19,119,380元,股份總數61,911,938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551,807,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 55,180,700股。 (2)減資比率:89.13%,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及其 持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891.30股,即每仟股換發成108.70股。 (3)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由公司按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予 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6,731,238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67,312,380元。 4、本次減少資本用途:彌補虧損。 5、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6月9日。 6、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辦 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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