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4/04/09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 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顏志展 1,436,658 176,705 董事 翔發投資(股)公司 4,454,815 0 代表人 顧大為 0 0 代表人 許朝嘉 42,699 44,008 獨立董事 沈傳芳 0 0 獨立董事 楊文福 0 0 監察人 葉文冠 0 36,012 監察人 中華開發創業投資(股)公司 384,189 0 代表人 鄒旭昇 0 0 監察人 李仲凱 278,192 03.會議出席人員:顏志展董事長、顧大為董事(許朝嘉董事代)、許朝嘉董事、沈傳芳 獨立董事、楊文福獨立董事、鄒旭昇監察人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一)本公司於104/04/15召開董事會,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之規定,就晨矽科技(股)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案對於本公司 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本案於討論及表決時,因顏志展董事長已與晨矽科技( 股)公司簽署公開收購應賣相關協議、法人代表董事顧大為董事及許朝嘉董事, 其所代表之法人翔發投資(股)公司與收購人晨矽科技(股)公司,係隸屬於同一 最終法人聯發科技(股)公司,故三名董事考量對本次公開收購案恐有利害關係 之虞,爰依法主張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並由董事會主席顏志展董事長指 定沈傳芳獨立董事為本案討論及表決時之代理主席。(二)其餘無利害關係之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對本公司股東建議如下: 經參酌晨矽科技(股)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 ,暨委任獨立專家洪梅英會計師提出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與本公司審議委員會 之意見後,晨矽科技(股)公司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7.00 元,落於前述意見書之每股價值區間新台幣34.76元至43.76元內,認為該收購 價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其無利害關係之全體出席董事對本案 並無反對意見,惟籲請股東詳閱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自行決定是 否參與應賣。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 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 無。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相關本公開收購案資訊,敬請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及下載 公開收購說明書網址:http://www.yuanta.com.tw/(即受委任機構元大寶來證券 (股)公司之網頁)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index.htm之「 公開收購專區」。<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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