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集保結算所設立的台灣第一座股票博物館即將開幕,見證股票史上,從實體交割、保管,到全面無紙化,一段逾50年的漫長改革過程。
我國股票有價證券保管制度分3個時期,早期為投資人自行保管,進而由復華證金受託保管,到目前台灣集保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制度。
投資人自行保管時期,從早期證交所未正式開業前的民國42年1月到71年9月,長達近30年,這段期間除了投資人交割作業不便外,遭竊或遺失、券商從業人員盜賣客戶股票的風險也很高;市場甚至常傳出不法集團偽造股票,擾亂市場交割秩序情事。
71年9月到79年1月進入復華證金受託保管時期,但當時僅是以保管憑證代替現券流通,投資人交割時仍需交付保管憑證;交割作業也未委託專責集中保管機構辦理,券商仍須奔波於證交所及復華證金兩地,才能完成交割作業。
另外,未委託復華證金代辦過戶的投資人,在除權息前,須從復華領出股票,再到發行公司辦理過戶,往往大排長龍,也是費時費力。
針對早期的上述缺失,政府在79年督促成立集保公司,發展出集中保管帳簿劃撥制度至今。<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