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電頻頻喊窮,將矛頭轉向索討2.1億餘元的路線補助費,針對中鋼旗下子公司中龍鋼鐵與台電間爆發2億多元線路補助費尚未繳納的爭議,中鋼總經理兼中龍董事長宋志育昨(15)日表示,依雙方簽訂的隨機售電合約規定,中龍無須再繳納該筆費用,但為了和諧起見,中龍將持續與台電協商解決問題。
針對中龍與台電間似有2億多元線路補助費未繳納爭議一事,引起母公司中鋼的高度關切,中鋼董事長鄒若齊昨天請中龍公司提出適當說明,以化解外界的疑慮。
宋志育表示,中龍因預期用電增加,於2008年依台電營業規則,向台電提出用電計畫申請,台電公司回覆因原既設線路容量不足,需增設複導體,且此增設的複導體,中龍需繳交線路補助費9,200萬元即可。該增設複導體工程,2011年11月3日完工,中龍亦於今年10月2日繳納前項費用。
不料,台電最近又向中龍要求繳納2億多元的補助款差額,對此,宋志育指出,該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將汽電共生餘電售予台電,且於2011年7月與台電簽訂隨機售電合約,依台電營業規則,中龍 使用2008年7月設置完成,且供電已滿3年的既設線路進行售電,得以免收工程費與線路補助費差額。
再者,售電量並未超出既設線路容量,且與2011年11月中龍用電增加的複導體增設,毫無關係,即不需使用增設複導體亦可售電,故中龍認為無須再繳納增設複導體工程費與線路補助費差額2.11億餘元。<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