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商業司昨(4)日表示,核准太流臨時管理人申請召開太百(SOGO)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副司長李鎂昨日表示,依據太流持有近8成SOGO股份,以及公司法,法院指定的臨時管理人可以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因此SOGO必須在3個月內,亦即8月4日前完成改選。
影響所及,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對太百的實質經營權,可能產生變化。
太流臨管人之一的陳榮傳昨晚表示,法院對臨管人有期待,公司也並非臨管人所有,所以未來改選董監事之後,就由臨管人選任最適合人選經營SOGO,至於人選是誰,目前尚未開會也不便透露。
SOGO經營權之爭紛擾不斷,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中旬裁定,由王弓、陳榮傳與簡敏秋三人擔任太流的臨時管理人,三位臨管人在3 月向經濟部申請,由太流召開SOGO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經濟部花了逾1個月才做出決定,許可太流召開。
李鎂表示,有三點許可理由:第一、太流持有SOGO的78.6%股份,依據公司法規定,持有3%股份以上的股東,只要主管機關許可就可以自行召集。
第二、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規定,如果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可以請求召集或有自行召集之權,目前SOGO股東會鬧雙包,顯然太流可以主張SOGO有不能召集股東會的情況。
第三、臨管人是法院依據「客觀、公正、專業,並具有法律、財經會計或百貨企管等類專長」選出,可以針對SOGO經營階層的適法性作有效解決。
因此經濟部在5月4日准許臨管人可以召開SOGO股東臨時會改選董監事,李鎂表示,由臨管人召集的股東會,選出的SOGO董監事人選,未來SOGO向商業司申請董監事變更,只要相關文件備齊就可以。
她進一步說,許可函核定後,依法要在3個月內召開,所以太流最遲要在8月4日之前召開SOGO股東臨時會改選。
目前商業司公司登記網站,針對SOGO董監事,列出董事長黃晴雯與董事徐旭東,屆時有可能產生變化。
不過徐旭東或李恆隆是否透過蒐集股東委託書,做出反擊動作,對此經濟部表示,雖然臨管人是法院派駐,但是也擁有表決權,加上三位臨管人的股份達到78.6%,臨管人的態度才是改選關鍵。<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