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邦產險公司申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破產清算一案,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由於法院未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繼續進行。
新華網報導,富邦產險此前以深圳唯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為由,向深圳中院申請對唯冠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對此,唯冠公司提出異議,稱其尚有固定資產及「iPad」商標等資產可清償債務,不同意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深圳中院查證認為,iPad商標註冊登記在唯冠公司名下,在未有相反司法認定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唯冠公司仍是iPad商標權利人。而目前唯冠公司名下iPad商標價值未被評估,尚不能認定唯冠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的申請。
據悉,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對唯冠與富邦保險債務糾紛作出判決,深圳唯冠需向富邦產險支付867.97萬美元;加上一審案件受理費及延遲履行金,共計約6,000萬元人民幣。
半年後,深圳鹽田區法院對唯冠進行強制執行時,發現其查封、處理的財產都已被用來抵押貸款,而銀行享有優先受償權,據此認為唯冠目前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2011年6月27日,富邦產險依法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請書,請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產並進行清算。
鑒於深圳唯冠與蘋果iPad商標權訴訟案二審尚未判決,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iPad商標歸屬權的訴訟將因此中止。<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