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集保結算所經理汪明琇表示,依公司法177之1規定,今年共有114家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須強制執行電子投票,股東在使用電子投票須注意三大事項,一是股東電子行使表決權行使與撤銷應於股東會二日前完成;其次是委託書與電子投票重覆時,以委託書為準;三為一旦行使電子投票,在臨時動議與原議案修正時將視為棄權。
中華金治理協會昨(20)日召開股東會電子投票研討會,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樹表示,過去幾年來,在政府推動之下,台灣的公司治理在亞洲地區名列前芧,日前與泰國列第四名。
不過,在推動電子投票部分,與國際間相較則是慢了點。
隨著去年底公司法修法通過,依公司法177條之1規定,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逾萬人之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換言之,今年一共有114家上市(櫃)公司在召開股東會時,須強制執電子投票,對於即將執行電子投票的百餘家公司或許會有壓力,但透過電子投票讓海外股東能便利參與將有助國際化。
台灣集保結算所董事長丁克華指出,過去股東會常在同一天召開,如97年6月份曾有63家公司在同一天召開股東會,使小股東分身乏術,如今在多了電子投票管道後,不僅可減少小股東的不便,又可以讓股東充分表達意見。
至於電子投票平台要如何使用,及應注意事項呢?
台灣集保結算所經理汪明琇表示,集保公司於97年已建置電子投票平台「股票e票通」即STOCKVOTE。該平台已經在98年3月正式上線啟用。
因應今年強制電子投票及分割投票規定,平台已具備分割投票與董監選舉功能,並已完成股務機構及保管銀行等市場參與者之模擬測試,力求功能完整與使用便利。
對於股東們擔心資料外洩問題,汪明琇指出,STOCKVOTE對於股東的資料則是採用「Digital Envelope」加密軟體製作名冊,且以專機專區系統自動載入與解密,在資訊傳輸也是採雙層防火牆建置,股東們不須擔憂資料外洩。
另外,為了因應不同屬性股東需求,在投票功能也有所差異,如國內自然人與一般法人股東,採單筆與分割投票,而外資股東、投信或自營商,則採單筆、整批與分割投票。<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