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16)日發布兩岸金融三業往來許可辦法,開放大陸銀
行來台設辦事處、分行及參股,共有中國、工商、建設、交通及
招商銀行等五大陸銀,符合金管會「登台」條件。
保險業方面,大陸可來台設辦事處者有三家,包括中國、平安及
太平洋;參股則有中國及平安兩家。
金融三法一公布,等於對大陸金融業來台「開門」,將衝擊台灣
金融市場生態,尤其兩岸金融業爭取最力的台商客戶,競爭將更
激烈。
有關大陸金融業來台申請案,經濟部修改相關辦法後受理。大陸
金融業來台採雙許可制,須向經濟部及金管會申請。
本國銀行登陸的部分,有13家金控等多家金融業符合登陸資格,
幾乎是統統有獎。根據辦法,銀行到大陸設分行、子行、參股等
上限不得逾淨值15%,初估約 250億元;金控參股陸銀上限為淨值
10%,初估四、五百億元,金管會初期可能只開放二、三家金控
參股陸銀。為避免從台灣帶走大筆資金,金管會規定,國銀大陸
分行放款資金,50%以上須來自大陸。
由於銀行、金控登陸總額度分開計算,旗下有銀行的金控登陸彈
性將最大,進可攻、退可守。證券方面,符合參股大陸券商的國
內券商有16家,投信有31 家,期貨20家。大陸券商來台尚難估算
。保險方面,可到大陸參股的國內保險業,扣除已核准的四家外
,尚有四家,包括中壽、明台產、新光產及富邦產。
為免陸銀來台衝擊台灣金融市場,金管會為陸銀來台設下高門檻
,設立辦事處條件包括:須全球排名前一千大、在經濟合作發展
組織(OECD)國家經營業務二年以上、無重大違規等條件,金管
會初估有五家符合。
陸銀在台辦事處滿兩年後,得申設分行,但設分行條件又更高;
包括:全球前200大、近五年無重大違規、在OECD國家經營業務
達五年。這部分可視ECFA談判情況,另做調整。陸銀來台參股條
件比照分行,但開放時間另訂。
<摘錄經濟>